南京市人大对供节水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月11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郑跃奇、副市长季铁军参加。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南京水务集团北河口水厂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建委、卫健委和南京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聚焦民生服务、突出节水优先、体现供水价值、应对重大风险、强化监管效能等方面,为南京市供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2021年以来全市主城区累计完成供水管线新建改造140公里,截至2022年底,已建成各类节水型载体1437个,目前已完成主城杨库、江宁新济洲凤凰湖、江北三岔水库应急水源主体工程,进一步补齐南京市应急供水短板。

调研组指出,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全面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在供水设施完善、幸福河湖建设、节水宣传引导、排水监督管理方面下更大的功夫,确保全市水资源安全、稳定、可持续利用。

调研组表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到依法管水、治水、用水,进一步增强供节水管理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提高供水检测和应急能力,有序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持续提升管网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要坚持防治并举,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各项部署落实,确保长江之水长清;一以贯之抓实地下水保护,严格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取水管理,巩固拓展治理成效,全面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要坚持厉行节约,发挥规划引领性作用、监督管理保障作用、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技术工艺支撑作用和宣传引导作用,持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qgjsb.mwr.gov.cn/zdgz/jdgl/202304/t20230420_1654155.html